湖北恩施法院审理虚拟货币网络诈骗案,涉案金额达千万余元
公诉机关指控,2020年至2021年,被告人马某与解某商议后搭建了虚拟货币交易网络诈骗平台FXcoin,以高杠杆、高回报为诱饵,在人为操控下引诱被害人在该平台投注,以“买比特币涨跌”的方式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。
为吸引受害人投注,被告人马某邀约李某、蔡某、蒲某、郑某(另案处理)等人在海南某村、江西某县及缅甸小勐拉等地,通过添加受害人微信、引诱被害人下载FXcoin平台,在微信群内以小额返利等为幌子,诱骗被害人加大投注,并以反向带单的方式诱导被害人亏空,以骗取被害人财物。期间因该平台故障,马某、解某等二人又搭建BUDA及ZaiF等网络诈骗平台实施诈骗。
经审计,马某等人搭建的网络诈骗平台资金池通过卖币获利金额达千万余元。蔡某团队、李某、郑某团队分别获利287万余元、96万余元、374万余元。(极目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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